201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8

作者: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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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内教高字[2015]107号)等有关文件,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院2012—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经验,特制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并且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三、报考资格和免试条件

(一)报考资格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

(二)免试条件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等奖及以上奖项;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

4、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月9日  1430——16:30

考试地点:

(1)呼和浩特(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海拉尔(海拉尔第一职业学校)

(3)扎兰屯(扎兰屯职业高级中学)

(4)乌兰浩特(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

(5)通辽(通辽市科尔沁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6)赤峰(赤峰市松山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7)巴林左旗(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

(8)锡林浩特(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心)

(9)包头(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10)临河(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11)鄂尔多斯(鄂尔多斯理工学校)

12)集宁(乌兰察布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7日至1月9日

考生凭身份证号码登陆我院招生网选择考试地点并上传照片,待学院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mgjdxy.com)

注: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试题库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建成各科类试题库。试题库将在学院招生网下载中心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自行下载复习。各科类考生下载对应科类试题备考。

(二)考试方式

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范围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75道题。

六、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即为考生总成绩(即: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总成绩为425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为275

(二)附加分

1、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等奖60分,等奖50分

2、获自治区级高级技能证书的考生加40分;

3、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和“3+3”合作学校的考生加20分;

4、贫困地区考生和足球特长考生报考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水土保持技术、有色冶金技术(铝冶金及加工方向)、材料工程技术(稀土冶金方向)专业可加2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区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录取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二)公示

我院将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

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

、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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